近日,桑植公安
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
抓获嫌疑人3人
有力打击了猎捕野生动物
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
2024年8月14日
廖家村派出所联合河口派出所
陈家河派出所、上河溪派出所
在工作中发现
上河溪乡黄金塔村村民黄某
涉嫌非法狩猎
并在其家中冰柜里发现疑似野生动物死体
民警随即联合桑植县森林公安局
对黄某展开调查
经调查,黄某在2024年3月至今
与谷某、刘某分别在刘某家旁边的森林中
安装捕兽器
猎获疑似赤麂9条
猎获物均放在黄某家中冰柜保存
预备年底售卖后三人平分获利
目前,黄某、王某、刘某三人
均因涉嫌非法狩猎罪
被桑植县公安局
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
法律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警方提醒: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,猎捕野生动物涉嫌违法犯罪,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,切勿非法猎捕、滥杀、买卖、食用野生动物。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举报,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厉打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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