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8日,在桑植县人民法院的积极调解下,一起涉及13名民工工资纠纷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经过法院与检察院、司法局等多方联动,有效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。
事情回溯到2020年,熊某承包了某学校房屋装模工程,雇佣多名民工从事木工工作。工程完工后,熊某未能如期支付13名民工的工资,这一拖欠行为持续了数年,给民工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。
2024年2月,13名民工找到熊某索要工资,面对民工的诉求,熊某因暂时无力支付,亲笔写下了欠付各民工工资的欠款条,并表示尽快支付。2024年4月初,因熊某一直未支付,且拒接电话,13名民工来到桑植县人民法院芙蓉桥人民法庭咨询起诉事宜。由于民工们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,法庭干警在了解情况后积极与桑植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,提议给民工们提供法律援助。同时,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在得知情况后,希望能支持民工起诉,共同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。
4月25日,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向桑植县人民法院递交了13份支持起诉决定书,桑植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也向法院递交了法律援助函,以进一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。经过法庭干警与熊某的积极沟通,以及向其阐述不支付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后,4月28日,正在外地务工的熊某通过网络与13名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。这一结果得到了民工们的认可,也为他们解决了长期以来的烦心事。
该案的成功调解,不仅体现了桑植县人民法院在维护民工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,也展示了法院与检察院、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重要作用。下一步,桑植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检察院、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,共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司法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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