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桑植县法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

作者:刘颜 来源:桑植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:2023-06-25 08:56:45

6月13日,桑植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判后回访中,向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令,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。这也是该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》后,首次通过制发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的方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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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被告人因从小缺失母爱,父亲又常年疏于管教,造成其走上犯罪道路。桑植县人民法院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有关规定,制发了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。在送达现场,承办法官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,责令其履行职责,加强管教,注重亲情感化,教育未成年人认识错误,积极改过自新。同时告知其作为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,应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意义,用正确的思想、方法和行为教育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文明、关爱的家庭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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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,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良好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下一步,桑植县人民法院将切实发挥司法职能,常态化落实法官寄语、判后跟踪回访、法治进校园宣传等机制,联动社会各界多举措深入推进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实施,促进家庭教育法治化,讲好“少年审判守护未来”的桑法故事,保障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文字、编辑一审:刘颜

二审:周云呈

三审:胡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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