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26日讯(通讯员 刘湘海)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,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,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,近日,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省财政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《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》,对举报非法集资行为经查证属实,并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理或者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,给予举报奖励。
举报非法集资广告信息,举报涉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、移动应用程序等,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,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;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,被公安机关以“集资诈骗罪”或者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”罪名立案调查的,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等。
公安机关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,再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。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下,1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,20亿元以上200亿元以下及200亿元以上,举报人可获得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。
武陵源区处非办受理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,电话:0744-5619382,邮箱:wlyqjrb@163.com。
来源:红网张家界站
作者:刘湘海
编辑:舒信
本文为张家界站原创文章,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。